图书馆关于加强馆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位进馆读者、在馆工作人员:
近期,国内外高校和社会上火灾、爆炸等安全事故频发,造成了生命、财产、文物等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。学校图书馆(含定海校区图书馆)是消防安全重点监控单位,为防患于未然,兹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、舟山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要求、浙海大党办发〔2019〕7号文件精神和《浙江海洋大学图书馆使用规范》,再次重申有关消防安全事项如下:
1. 严禁在馆所有人员在馆内使用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允许的大功率电器,如热得快、电磁炉(锅)等。
2.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随意拨弄馆内电器、消防设施等开关。
3. 严禁在电源插座旁放置书籍、衣物、水杯等物品。
4.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入馆。
5. 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使用明火和吸烟。
自本通知发布起,敬请图书馆各部室(含定海校区图书馆)加强检查和管理。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请及时上报图书馆综合办公室,图书馆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浙江海洋大学图书馆
2019年4月17日